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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和不知道

热度 37 发布时间:2012-1-21 22:19 |系统分类:心得

《论语》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翻译过来就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就是智慧。此句共有五个“知”字,前四个都是“知道”的意思。何谓“知道”?知道就是通晓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管子》说:“闻一言以贯万物,谓之知道”;《孙膑兵法》云:“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可见在古代,“知道”作为一个士的毕生追求,侧重点在“道”上。虽然儒释道对“道”的表述不同,但作为终极目标的“道”是相通的,正是这些相通的“道”,共同构建了中华文化。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句话,不仅是做人做事的法则,而且是修真证道的法则,更是老子思想精妙之所在。“道可道,非常道。”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知道”这个词在今天人们的生活中,逐渐演化成一种口头语、常用语,“我知道”,“你知道”“天知道”等等,在大众心理中,“知道”早已失去了那份庄严与神圣。现代汉语中的“知道”的侧重点在“知”上,“知”更多的是“晓得、了解、明了”等含义,至于“知”后面的“道”,更多的是一种“虚妄”与“浮躁”。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那么,我们就来看看我们现在所谓的“知道”。

    “天知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天知道”这几个字我们不经常听到,究其原因在于,相对于下面要说的“知道”来说,“天”的境界有点高,对于骨子里或多或少有点“谦”的中国人来说,天是神圣的,所以说起“天”来,更多的是一种莫可名状的敬畏。“天知道”是一种超然之境。我们在日常中倘使听到“天知道”,一般情况下,有以下两种情况:1、是一种“英雄式的悲哀”,一种悲壮之美。或许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轲有此感。“望门投宿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望门投趾思张俭,直谏陈书愧杜根。手掷欧刀向天笑,功罪留待后人论。”这两首诗我们暂且不论哪首诗真是谭嗣同在就义前所作,我们都可以在后面评论道“天知道”。2、是一种插科打诨,似言非言的解嘲。如:某君问我:“上面这两首诗哪首是谭嗣同的遗作?”我答道:“天知道”。因为我真不知道,并且我也相信,除了“天”之外,没人知道,至少我所认识的人中没人知道。

    “地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或者几乎听不到单独的这几个字。但是哲学告诉我们,事物是对立统一的,有天必有地,“天知道”必然“地(也)知道”,但为什么很少有人说“地知道”呢?要解开这个问题,我们不妨看看《周易》,在《周易》中,坤象征地,坤卦爻辞说:“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安贞。吉。”翻译过来就是:“坤卦,它具有根源的、亨通的,有利于象母马的贞顺的德行……安于贞正,方有吉庆。”我们再来看看彖辞怎么说的“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坤卦主要强调一种德行修为——承德顺天,“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侧重点在“贞正”上。坤卦的另一层意思是顺从、辅佐,一般情况下,乾卦是领导的象征,素有“九五之尊”之说,但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学而优则仕”这些思想根深蒂固,不能消除,也不可能消除,只要是个中国人,或多或少会有这种思想,只不过有勇气承认的不多,坤卦在从六五上升到上六,上六卦辞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以其“其道穷也”,所以乾卦有君道、师道、父道的象征,而坤卦则有臣道、母道、顺承的象征,如此方能“用六永贞,以大终也”。“地知道”吗?“地”终究是“知道”的,只不过“知道”不说“知道”。古往今来的仁人志士们,他们以追求智慧为目的并以之为最高价值,代表着社会的良知,维系着社会的理性,他们人间真理,用四肢践行自己的信仰,用头脑去思索社会的前进,用心灵去体验人民的疾苦,用一切去追求人类的永恒、、、、、、“如果命中注定是这样,那就这样吧,历史会记住我曾经为自由而战。”

    “你知道”。这个词我们偶尔也常听到,我们将这个词稍加变动——彼知道。世界上只有两个人,你和我,你就是“彼”,当然这个“彼”有时指“你”、有时指“他”、或者“她”抑或是“他们”等,总之是不同于“己”或者“我”之外的其他人。这样一变的话,我们倒是经常听见了“你知道”“他知道”“她知道”等等,如是聒噪之声不绝于耳。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彼为何要知道?或者彼怎么知道?至于知道什么,那么我们姑且不论。以上疑问中,或多或少有点“使”或者“让”甚至“令”的影子。语言文字的诡秘之处就在这,你无法单独从几个文字中去揣度或者理解甚至领悟说话人的真实意图,必须结合一定的语境方能释然,所以,除了以上两个疑问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疑问——彼知道什么?“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两耳塞豆,不闻雷霆。”当我们把这三个疑问加在一起,共同来究探“彼知道”后面的玄机时,却是一番柳暗花明。小时候我们或许经历过或者听到这样的事:假如某人做了一件好事(好与坏的标准姑且不论),事后别人问他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他很自豪的说:“我叫雷锋”,目的是不使“彼”知道,因为我所作的是应该做的,我们试想一下,假如他说:“我叫某某”,这句话当时没什么,但是人们或多或少会想:他是不是为了目的做好事?这个目的是使“彼”知。再假如某人做了一件坏事,比如违法犯罪之类,那么此时这个“彼知道”中的“彼”何为呢?倘若知道装不知道,那么无异于麻木不仁,泯灭人类良知;倘是知道且知道,那么就看“彼”接下来的行为,大胆揭发还是意欲分一杯羹,我们称赞前者,当然对于后者,有“彼”应得的下场;再倘若不知道装知道,那么无疑是唯恐天下不乱了。以上两个例子都是部分场景,当然对“彼知道”要分场合和场景。中国有句俗语叫 “说话三缄其口”或者说“说话三思”,我承认言语的重要性,也承认言语的艺术性,更相信言语的严谨性,但我们能否略微想一下:“三思”或者“三缄其口”后的话是真诚的肺腑之言吗?《礼记》云:“口惠而实不至,怨灾及其人。”

     “我知道”。这几个词应该算常见的了,但当我在键盘上敲出“我知道”时,我一时不知道什么了。能说出的“我知道”很容易,说不出的“我知道”包含了太多的言语。说出的“我知道”一般情况下表征一种优越于“彼”的自信,因为“我知道”。而说不出的“我知道”实则“我不知道”。“慷慨陈词,岂能皆如人意;鞠躬尽瘁,但求问心无愧”,曾有人如是说。因为他以心自检,追求的一种问心无愧,但是人无完人,我非圣人,怎能超凡入圣?所以只能“我不知道”,而且“我真不知道”。也曾有人说:“人的一生只能被你再乎的事情束缚住,如果你不那么再乎,那么还能有什么事束缚住你。”用佛家的话讲就是“不著相”。《庄子》云:“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至人的用心犹如镜子,任物的来去而不加迎送,如实反映而无所隐藏,所以能够胜物而不被物所损伤。一个接近于完美的人,心如明镜,不为物所移,对外物无求无待;物来而对应,但不存于心,因此完美的人都能在对应中战胜外物,而不为外物所伤累,这也就是庄子所说的:“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周易》如是说。在《中庸》中,有如是论述:“天命之为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夷离也,可离非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虽然所有的人都在不同程度上遵循“道”来生活,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充分认识到这个事实。正如人都得吃饭,但很少有人知道饭的味道一样,人们缺少的是一种精神信仰和心灵的净化,而精神文化的作用就是使人们懂得人们就是在循“道”而行,使人们懂得生活的意义。《大学》一开始就谈“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然后提出了“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但《大学》的精义恰在中间“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一个人不需要谋求担当国家或者世界领导,才能对国家福祉、世界和平做出贡献。作为国家的一分子,尽责尽力,同样可以对国家的福祉做出贡献;作为世界的一分子,尽责尽力,也一样可以对世界和平做出贡献,这样真诚的竭尽己力,就是“止于至善”。纵观中国古代的文化典籍,都是告诉人们一个朴实的道理:一个人若想做成一点事情,就不要指望一帆风顺,预先做事,必先做人。“智于理冥,境与神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一位禅师这么说,至于什么意思,“我不知道”。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大家或许常常听到这样的话,但一般情况下,是从影视作品或别的文化介质中听到看到,因为,这句话的范围是说给“天地你我”,向我们这样的第三个人是不可能听到或知道的,这又是为什么?因为里面隐藏的不可告人的东西。“天地”我们且不说,“你我”又不是当事人,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可是为什么一般情况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结局都是“人人皆知”?哦,原来,他们忘了给另一种“知道”打招呼。

    “鬼知道”。开始前,先申明,我并非宣扬迷信,先弄清楚“鬼”是什么?“鬼”的基本字义有以下几种:1. 某些宗教或迷信的人所说的人死后的灵魂。2. 阴险,不光明,如鬼话。3. 对人的蔑称或憎称,如酒鬼。4. 恶劣,糟糕,如鬼天气。我认为,“鬼”是人的一种“畏惧”之心,它和人们对天的“敬畏”之心相对应。在刚才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密谋勾当中,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岂不知“没有不透风的墙”。“鬼”都是人为的,世界上“人”最可怕,而人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心”。你无法洞察一个人的内心,在面对理性与感性的冲突中,有几人能做到“以理化情”?人只有具备了“畏惧”之心,才能真正做到“有为有不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看似简单的道理,可人们往往视而不见,自以为“天衣无缝”,可终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当我看到犯过的人忏悔时,心里很矛盾,从法律的层面讲,他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类的法则。“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这几个词到达嘴边的时候,我又犹豫了,“何以至此”?法律层面上我们考察他的犯罪动机,但是我想,你不管出于什么动机,你也不能“为所欲为”呀?原来他们丢了“畏惧”之心,忘了“鬼”的存在。“天之道,其犹张弓者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便是规律。

“不知者无罪”,常听到人们这么说,作为人们口头的一句打诨语,无可厚非,但是倘使有人不将其挂在嘴上,反将其刻在脑子里,“不知者无罪”那么将是另一种情况。在法律上,有罪与无罪的界定标准,不是“知”或“不知”,而是正义——邪不压正。

    斯宾诺莎曾经说过:“懵懂无知的人不仅由于外界的各种因素而焦躁不安,以至永不得享受心灵的宁静;他还对神和万事都懵懂无知,若不痛苦,便无法生活,真正不痛苦时,也就不存在了。有智慧的人,在他被认为有智慧的范围内,心神泰然,还有于意识到神、万物和自我,因具有某种永远的必然性而时刻存在,由此得以安享心灵的宁静”。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虽“道不远人”,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只不过“任重而道远”。“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由此,应该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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